《合夥人,合的不是錢,而是人品、格局和規則!》
轉載來源:管理技巧
創業,一個人很難成事。因此,必須合夥。
但是縱觀整個世界文明史,所有形態的合夥(黑社會也好、同盟也好、古惑仔也好),到最後,基本上沒有一個善始善終的,更慘烈的是,合夥打天下成功之後,在分果果、排座座的這個環節,就發生了各種父子反目、夫妻結仇、兄弟殘殺的血淋淋的事件。其實你細看二十四史,裡面講的就是各種合夥失敗之後的自相殘殺和成功之後相互殺戮的故事。
人,一旦脫離規則,那麼它就開始奔向畜生的道路了。
人,在規則之內的人才可以稱之為人,也始終是人。其餘,不是。
下面便是合夥規則。
合夥創業天規第一條——《投名狀法則》
1,出錢規則(各出多少?差額如何平衡?股權如何劃分?)2,出力規則(如何分工,誰幹什麼?什麼責任?)
3,賺錢規則(賺誰的錢?用什麼去賺?怎麼個賺法?)
4,執行規則(誰去執行?怎麼執行?什麼責任?)
5,領導規則(誰來領導?資本領導?技術領導?銷售領導?當賺錢的人和出錢的人不是同一個人時,誰當領導?領導權多大?集體投票權多大?)
6,罷免規則(領導出問題怎麼辦?戰略出問題怎麼辦?哪些事件發生才可以啟動罷免程式?)
7,退出規則(為不把矛盾擴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還是議價退出?損耗成本計算標準?)
合夥創業天規第二條——《翻臉法則》(提議、動議、附議、反對、棄權、表決的議事規則)
1,戰術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將還是換方法?)
2,戰略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帥還是換戰略?)
3,觀點衝突處理規則(是投票平息還是專家平息?)
4,人格衝突處理規則(是打架解決還是司法仲裁?)
5,發生矛盾處理規則(是控制情緒還是找出問題?)
6,矛盾升級處理規則(是團夥打架還是獨立決鬥?)
7,撕破臉皮處理規則(是雙雙驅逐還是集體散夥?)
8,相互動刀處理規則(快報案!)
合夥創業天規第三條——《絕不合夥法則》
1,有詐騙經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2,說話不靠譜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3,對父母不孝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4,言語之間眉飛色舞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5,參與幫派勢力的人不與其合夥;
6,太講哥們義氣的人不與其合夥;
7,經常挑戰社會規則和公共道德的人不與其合夥;
8,斤斤計較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9,喜歡抱怨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0,喜歡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與其合夥;
11,善於發現問題但從不主動解決問題的人不要與其合夥;12,推諉、善辯、否認的人不要與其合夥;
13,有嚴重的極端政治傾向的人,不要與其合夥(玩什麼都別玩政治,做生意,沒人能玩得起政治)。
合夥創業天規第四條——《必須有一個法則》
1,最好有個年紀偏大但未必有錢的人;
2,最好有個思維活躍敢於突破的人;
3,最好有個沉穩扎實善於刹車的人;
4,最好有個勤儉節約善計成本的人;
5,最好有個口才不錯說話靠譜的人;
6,最好有一個善於玩社會化網路的人;
7,最好有一個有三年銷售經驗的人;
合夥創業天規第五條——《分贓法則》
1,以出資優先的分紅規則;
2,以技術優先的分紅規則;
3,以出力優先的分紅規則;
4,以賣命優先的分紅規則;
5,以年度利潤的百分之五十分紅,另五十做發展基金;
6,員工之間的分紅規則;
7,員工之間的期權規則;
8,員工之間的獎勵規則;
9,不可分資金的公益化處理規則;
合夥創業天規第六條——《散夥法則》
1,以兄弟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燒掉爛帳,重頭來過);
2,以哥們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頓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杯老酒,各奔東西);
4,以生意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紙判決,一拍兩散)。
合夥創業天規第七條——《管理法則》
1,別打臉沖胖子,能苦則苦,辦公條件先不講究,節約成本;
2,能自己幹掉的活就不要請人,請人更花錢;
3,必須要請的人,就要不惜代價一定請到;
4,先別像傻逼一樣地追求品牌,而是要追求市場;
5,不要一上手就做一個系列產品,最後把自己死在系列裡面。
6,一定是主打一款產品,單點突破,野蠻生長;
7,大多的時候,所有的領導都是幹活的,必須沖到第一線。
8,不要一點小權在手,就擺出個領導的二逼架子,沒人屌你。
9,用最快的速度給公司做成一個市場標籤,讓用戶記住。
10,塵埃初定的時候,抽空給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問題;
11,不差錢的時候,把合夥人中最笨的那個傻逼送去學習;
12,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滿,而是事事警惕,市場隨時會讓你死去。
13,公司有點樣子的時候,快速融資快速做大;
14,融資的時候不要過於糾結股份而錯失發展良機;
15,玩資本比玩產品要輕鬆一點;
16,玩平臺比玩資本又更牛逼一點;
17,能做成平臺就做成平臺而不要迷戀自己的“產品”。
18,每一個資本家能活到最後的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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